成都理工大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1来源:成都理工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浏览次数:520]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理工大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函[2017]8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函[2017]8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803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理工大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机构
2.2建设地点:成都理工大学新校区(东风渠以东)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2.4工期:确定中标人后30天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编制清单及控价初稿,施工图审核完毕7天内完成清单及控价编制二稿,成都理工大学审计处审核后7日内完成清单及控价修改达到招标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建安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用建筑项目业绩;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至 2018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以合同证明资料为准)。
以上内容除介绍信需留原件外,其余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莱蒙都会一栋60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理工大学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理工大学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4078852
传 真:028-8407341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61691838
传 真:028-85030989
成都理工大学
2018年12月11日